Title IV政策的返回
退课
如果你在完成一个学期60%以上的课程之前退出所有课程,你可能需要偿还该学期收到的部分联邦经济援助。
联邦法规要求经济援助办公室重新计算退出,退学,被解雇或在完成付款期或学期的60%之前请假的学生的联邦经济援助资格。 在这种情况下,所有第四章的经济援助项目都必须重新计算。
联邦第四章基金的回报计算决定了“挣得”和“不劳而获”的联邦援助的百分比。 这个百分比是通过将完成的天数除以付款期的天数来确定的。 如果学生完成了超过60%的期限,那么所有的资金都已经“赚到了”,并且联邦资金不会返还。 如果不到60%的费用是“挣来的”,这个公式决定了必须返还给联邦计划的援助金额。 关于《第四章条例》的回归,目前没有关于情有可原情况的规定。
联邦资金必须按以下顺序归还:无补贴联邦斯塔福德贷款,补贴联邦斯塔福德贷款,PLUS贷款,联邦佩尔助学金,联邦SEOG和其他第四章援助。 联系财政援助办公室了解更多信息。
在计划发放贷款资金时,不再参加至少六个学分的学生将没有资格获得这些资金。 贷款将被取消,所有贷款资金将退还给教育部。
请记住,当第四章资金归还时,学生可能欠学院一笔借方余额。 学生应与财务处联络,安排缴交余款。 在任何情况下,如果学生认为个别情况可能需要例外的退款政策,学生可以书面向退款委员会提出上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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